一、申请章程解释的要求
学校内设管理部门、师生员工及利益相关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对执行或适用中有疑义或异议的章程条文,需要进一步解释以明确具体含义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提出,并说明发生疑义或异议所涉及的条文及申请解释的理由。
二、章程解释程序
1.受理。由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受理解释申请。
2.审查。由学校章程委员会对解释申请进行审查。
3.答复。经审查后,认为不需要作进一步解释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认为有必要作进一步解释的,且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释的,由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给予答复;其中涉及重大事项的,报学校党委同意后作出解释。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章程解释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