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是高等教育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提高质量的关键时期。全面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科学编制学校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为“十三五”规划),对于我校更好地抓住机遇、应对挑战,通过改革创新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编制好我校“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围绕我校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认真分析国内外同类型高校发展格局,立足于学校“十二五”期间发展状况,把握高等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与规律,坚持依法治校,夯实基础,优化结构,提升内涵,着力改革创新,突出解决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快学校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既表现在思路、方法和目标上创新,又体现在政策、项目和措施上落实,使规划成为指导学校未来五年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编制原则与要求
(一)科学定位,明确目标原则
在充分总结“十二五”规划目标落实情况下,全面梳理近几年我校的发展思路,总结办学特色和主要成绩,发现困难,寻找差距,认真分析国家、行业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我校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科学论证“十三五”期间我校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建设重点,制定出有效的战略举措,使规划做到既立足实际又富有远见,既有科学性、前瞻性又具有可行性、可考核性。
(二)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原则
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我校未来发展的战略取向,要根据发展目标找准制约学校未来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问题,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原有改革方案,抓住发展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改革创新,制定出新的改革创新方案和措施,形成有利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
规划编制既要总揽全局,又要坚持 “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先为,有所后为”的原则。要突出创新人才培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和谐发展等重点工作,做到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分阶段建设,整体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规划编制中要树立节约意识,将财政和资源因素与各项规划相结合,规划内容要充分体现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建设节约型大学的思想。
(四)加强调研,注重衔接原则
各单位一定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抓住关键问题,认真研究规划内容,把规划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做细做实。规划要加强与国家中长期规划及湖南省“十三五”规划相结合,与学校自身特色及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相结合。规划牵头单位要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学院之间的协调,注重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专项规划与学院规划之间的衔接。
(五)民主参与原则
科学决策规划编制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建好编制团队。要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广泛凝聚学校专家、青年教师、管理干部、学生代表、校友等各方面的智慧和意见;要坚持顶层与基层相结合,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听取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把制定规划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集思广益、凝聚智慧的过程。通过制定规划,增强全校师生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全校师生齐心协力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局面。
三、规划体系
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体系由学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学院(部)规划、专题规划四部分组成。
1.学校总体规划:《湖南工业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由发展规划处牵头,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编制总体规划。
2.学校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指: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校园基本建设、后勤保障建设规划共六项,其中校园基本建设规划包括校园硬件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后勤保障建设规划包括两型社会建设和财务保障规划。根据总体规划要求,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专项发展规划。
3.学院(部)规划:各二级学院(部)根据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编制学院(部)“十三五”规划。
4.专题规划:学校其它单位可结合自身发展和管理需要,编制相应的“十三五”专题规划。
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学院(部)规划由分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在全校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完成。规划时间跨度均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撰写格式、规划编制的任务分工见附件1-2。
四、组织机构
1.“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规划的制定与推动工作;定期听取规划起草工作小组的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对规划制定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策,领导并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唐未兵 谭益民
成员:彭希林 张昌凡 罗定提 金继承 曹 兴 陈邵桂 刘宇文
唐 萍 范进军 朱和平
2、 “十三五”规划工作小组
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责任部门和各二级学院(部)分别成立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的起草工作;广泛征集师生员工对规划起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进行论证;及时发现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起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密切配合并积极参与相关专题的深入研究和资料提供。
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张昌凡
成 员:吕志明 陈科华 李可兴 阎晋武 倪正顺 周立前 吴 卫
汪 涛 杨晓华 吴功玉 范晓阳 刘善球 文世平 李轶芳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负责处理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
3、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由校学术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根据规划制订工作需要,还可邀请校内外专家参加,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与指导,负责规划的全面论证。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前期工作阶段(2015年4月~5月)
1.确定湖南工业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做好湖南工业大学“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成立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3.召开动员会,指导和布置学校“十三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学院(部)规划的编制;
4.针对编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核心问题,由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开展专题研究,于2015年6月底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5.完成前期考察、调研和材料收集工作,形成规划基本思路框架草案。
(二)文本起草阶段(2015年6月~7月)
1.在对“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开展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7月30日前形成“十三五”专项规划和学院(部)规划的文本初稿;
2.在专项规划基础上,于7月30日前形成学校总体规划文本草案;
3.各专项规划7月10日前将加盖部门公章与电子文档一起报送发展规划处。
(三)论证咨询阶段(2015年8月~9月)
1.通过各种形式,在校内外广泛征求意见,适时召开相关专家咨询会,分别审议学校“十三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2.根据论证和咨询意见,对“十三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文本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规划文本完成稿;
3.学院(部)规划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四)审定发布与落实方案阶段(2015年10月~2015年12月)
1.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于2015年12月提交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根据代表大会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最后提交党委会审定批准实施;
2.学院(部)规划经院(部)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3.印发《湖南工业大学“十三五”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
4.制定学校“十三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及学院(部)规划落实方案。
附件:1.规划的格式与要求
2.湖南工业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分工表
附件1:
规划的格式及要求
附件2:
湖南工业大学“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分工表